临教法字〔2016〕8号
临沂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学校:
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持续净化节日风气,杜绝“节日腐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始终不忘初心,风清气正过佳节,现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要节点纠正“四风”的重要意义
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四风”问题虽然在面上有所收敛,但病根仍未彻底消除,纠正“四风”仍处于“不敢”的层面,还未达到“不能”和“不想”的程度,“四风”问题仍有花样翻新、变通变异的趋势,少数党员干部和教师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防止“四风”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
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临沂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实施方案》的实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教师的廉洁意识。坚持把党纪党规挺在前面,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用纠正“四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精致化管理,在纠“四风”问题上始终保持定力,扭住不放,持续加压,一寸不让,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一级一级地向下延伸。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敢抓敢管,勇于担负起“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
广大党员和教师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为人师表,两袖清风,大力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自觉抵制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不正之风。
二、从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重申以下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把公款用于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家长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或家长暗示索要礼物;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同时,主动作为,加强监督检查。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防患于未然,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要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电子礼品卡、预付卡、上门送卡、异地提取等“花样翻新”“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铁面执纪,加大正风肃纪和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狠刹不正之风,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四风”顽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同时,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媒体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深入挖掘“四风”问题的“隐身衣”、“新伎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坚持把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单位(学校),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
各单位落实《通知》的情况,于2016年10月12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8303939.
临沂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