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类政府类关于姬艳琼、康园、康楠、杨飞、张来运、徐丽芳诉天津中... 2026/02/12 1.3w 阅读 251 点赞 查看原文 2020年05月24日星期日 中文域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简体| 无障碍 无障碍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关爱版 首页 走进蓟州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关于姬艳琼、康园、康楠、杨飞、张来运、徐丽芳诉天津中弘海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蓟劳人仲案字〔2026〕第128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2-12 10:37 天津中弘海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姬艳琼、康园、康楠、杨飞、张来运、徐丽芳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津蓟劳人仲案字〔2026〕第128号),申请人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赔偿金、加班费、带薪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因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因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生效十日内为答辩期,答辩期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委对案件的处理。现定于2026年4月3日14时00分在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庭513室开庭(联系电话:022-82861813),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分享到: + 分享到: QQ空间 豆瓣网 【关闭页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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