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余大业等4位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2025/06/12 3.6k 阅读 431 点赞 查看原文 余大业等4位当事人: 我局已对你(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该文书在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