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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梁礼智、朱鸿霞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6〕第070131号)的公告

2026/07/22 9.7k 阅读 355 点赞


梁礼智、朱鸿霞:

你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镇街99弄21号存在擅自搭建构筑物的行为。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6〕第07013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6〕第070131号)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07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