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南京宏疆国尚建设有限公司
(总承包商: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南京宏疆国尚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景世福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6年10820122号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5.5个月;肺炎,胸腔积液由工伤直接导致。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向南京宏疆国尚建设有限公司
(总承包商: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南京宏疆国尚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景世福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6年10820122号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5.5个月;肺炎,胸腔积液由工伤直接导致。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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