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向北京涛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1.0w 阅读 460 点赞 查看原文 向北京涛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承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北京涛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程尚周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6年10020090号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4.5个月。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