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江苏博伟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中铁二十局河北固安空港新城
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江苏博伟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中铁二十局河北固安空港新城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
你单位职工刘锡森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6年10220109号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5.5个月。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