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开州要闻开州要闻

“民小宝”还可以这样用!

2026/09/17 6.1k 阅读 78 点赞

""

“民小宝”城市形象IP。

    9月16日上午,开州区举行城市形象IP发布活动,现场发布了《开州区城市形象IP“民小宝”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明确“民小宝”使用规范。
  “民小宝”源自开州“壹圆剧场”,承载着开州的人文底蕴,彰显创新、活力、开放、包容的城市气质,是展现开州城市精神的标志性文化符号。《手册》的发布,标志着开州本土文化IP保护、传承、创新工作迈入新阶段。
  《手册》明确,“民小宝”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排他性归开州区人民政府所有,授权湖山投资集团为管理主体,统筹IP使用主体、范围、形式及监督工作,可在《手册》与授权协议框架内授予使用权。未经合法授权擅自使用属于侵权行为,须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手册》将使用者分为公益使用者、商业使用者和二次创作者三类,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既鼓励IP传播推广,又明晰合规使用边界。其中,公益使用以非营利为目的;商业使用包含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市场营销、商业演出、商品销售、品牌联合推广等场景;二次创作涵盖实物、插画、漫画、小说、故事、动画、游戏、音乐等创作形式。
  《手册》规定,公益使用须提前书面授权,紧扣公益主题,不得附带商业属性、掺杂广告内容,保持IP原始设计,严禁歪曲、丑化IP形象。管理人统筹打造产业、生态、枢纽、文艺、幸福五大新城专属衍生IP,对应行业可在公益展示、对外交流中免费使用,仅限对应领域公益宣传,严禁变相商用。
  商业使用须提前签订书面授权许可协议,严格依照约定使用。使用过程中需保持IP形象完整统一,宣传内容、产品设计契合城市品牌定位,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授权费用根据使用方式、规模、期限、市场影响力在协议中明确。使用者未履行协议义务的,管理人有权终止授权并依法追责,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授或与未授权第三方共用。
  《手册》鼓励公众开展“民小宝”二次创作。非营利性二创可依规使用IP形象及公开素材;营利性二创须提前书面申请,明确创作主题、风格、形式、传播方式及周期,经同意后方可开展。二创内容不得违法侵权、搭载第三方商业宣传,不得含色情、暴力、歧视等不良内容,不得恶搞、歪曲、丑化IP形象;严禁用于政治、宗教、烟酒、赌博、毒品等敏感领域,不得对二创成果申请商标、著作权、专利,不得篡改核心识别特征、开展颠覆性改编。作品传播须标注权属声明,扩大传播或商用须另行书面许可。
  除非营利性二次创作者外,所有使用者须填写《开州区城市形象IP(民小宝)使用申请表》,签章备齐材料后提交湖山投资集团,使用者也可联系附则指定联系人对接。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民小宝IP形象授权许可协议》,明确权责、授权内容、使用期限及违约责任,授权书为合法使用的有效凭证。
  《手册》适用于所有IP使用意向主体,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生效,未尽事宜由管理人依法依规及协议解释。
  一册在手,规范同行。《手册》的出台,是开州强化城市IP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文化品牌价值转化的务实举措。以制度护航传承,以规范激发活力,“民小宝”将成为展示开州、连接大众、赋能文旅的重要载体,助力城市品牌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化传播。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开州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