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安次区凯旋加工家具部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安次区凯旋加工家具部:
本机关依法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26]1002020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汤秀丽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肋骨骨折(左侧6-8肋,右侧多发),外伤,胸椎骨折(T12术后),骶骨骨折,头部的损伤,脑外伤神经症性反应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公告发布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