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政策通知公告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设立公示(重庆安亦网吧有限公司)

2026/09/28 1.4w 阅读 143 点赞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示

兹有重庆安亦网吧有限公司申请设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事项,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6 年10 月16 日。

单位名称

重庆安亦网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500231MAKJAQL505

经营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滨河西路

418号2、3幢裙楼1-商业7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独资)

场所面积

455.89平方米

注册资本

20万元

房屋性质

商业

上网计算机台数

72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赵亦轩、性别:男、年龄:25周岁、

籍贯:重庆彭水

主要负责人

姓名:谭园园、性别:男、年龄: 30周岁、

籍贯:重庆涪陵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反映。反映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本机关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幼儿园周围1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023-74512317   传真:023-74681080         

通讯地址:垫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委窗口

邮    编:408300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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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