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民生类-民生类-医保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成渝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论互认工作的通知

2024/04/28 1.2w 阅读 204 点赞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成渝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论互认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成渝地区长期护理保险

评估结论互认工作的通知
渝医保发〔2024〕13号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医保局、两江新区社保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成都市各区(市)县医保局:

为推进成渝地区长期护理保险高质量协同发展,结合两地试点推进情况,就进一步做好成渝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论互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适用人群范围

成渝两地异地居住的、自评为《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医保办发〔2021〕37号)规定的C、D、E、F、G级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纳入成渝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论互认范畴。

二、其他

(一)其余事项继续按《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成渝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论互认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19号)执行。

(二)本通知于2024年5月1日施行。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