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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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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83500865/zfgjj/2025-000066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成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日期  2025-12-26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临住字〔2025〕3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5-12-26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临住字〔2025〕39号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临住字〔2025〕3号)规定的相关政策到期后,转为常态化执行。

二、推出“房票安置”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缴存职工使用房票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房票视同首付款,可申请公积金提取、贷款,提取及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支持购房提取家庭代际互助

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宅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规定不变。

(二)支持还贷提取家庭代际互助

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宅并办理住房贷款的,还贷提取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规定不变。

四、优化“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次数

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防范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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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