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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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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6-02-14 13:43   临沂市民政局网站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登记所属民政部门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拟申请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应一并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募捐成本、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以及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等情况。

二、工作安排

各慈善组织应当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上,根据《山东省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指引》填写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6年3月31日前上传至“慈善中国”。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将以上材料于2026年3月23日前报送至登记所属民政部门进行初审,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上传至“慈善中国”。

根据《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各慈善组织可一并将本组织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盖章扫描件报登记所属民政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慈善组织年报是慈善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慈善组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年报相关工作,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完成形式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开展抽查。各县(区)民政部门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涉外合作等情况。

(三)加强监管。各县(区)民政部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慈善组织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临沂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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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