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部署要求,持续解决营商环境领域诉求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合法权益,省发改委(省营商办)联合各设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新官不理旧账”等方面问题
1.合作协议不履行。有关地方和单位(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下同)不履行与经营主体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不履行约定的相关义务。
2.账款支付不到位。有关地方和单位拖欠经营主体的货款、工程款、服务费等。
3.涉政府产权纠纷。有关地方和单位实施征地拆迁、企业搬迁未依法给予补偿,以及与经营主体存在经营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纠纷。
(二)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问题
1.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有关地方和单位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市场准入管理事项;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评估、指定、确认等;对外地经营主体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差异化要求或实行歧视性待遇。
2.妨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有关地方和单位在生产经营中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补贴;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无法律法规依据要求经营主体接受第三方服务、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3.妨碍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地方和单位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措施中违法提出特定行业业绩、本地缴纳税收社保、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代理机构等不合理条件,排除、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超出实际需要的信用评价条件排斥或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
(三)其他问题
其他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
二、征集时间
从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底
三、省市两级同步征集
(一)省营商办征集
收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5栋302室,收件人:江西省营商办,电话:0791-88915375,邮编:330036。电子邮箱:szxb@drc.jiangxi.gov.cn。
(二)各设区市征集
1、南昌市发展改革委,收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府路118号南昌市政府大楼北五楼,收件人:南昌市发展改革委,电话:0791-83880659,邮编:330038。电子邮箱:fgwtgc@nc.gov.cn。
2、九江市发展改革委,收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市民服务中心政协2号楼,收件人:陈茜,电话:0792-8188486,邮编:332000。电子邮箱:ysbdcwx@163.com。
3、景德镇市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收信地址:景德镇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景兴大道26号),收件人:周志君,电话:0798-8333820,邮编:333000。电子邮箱:861099539@qq.com。
4、萍乡市发展改革委,收信地址: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632室,收件人:萍乡市发改委,电话:0799-6832681,邮编:337000。电子邮箱:31590236@qq.com。
5、新余市发展改革委,收信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272号政法大楼1号楼5楼514室,收件人:新余市发改委,电话0790-6412331,邮编:338000。电子邮箱:xysfgwdyk@163.com。
6、鹰潭市发展改革委,收信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区2楼鹰潭市发改委A221室,收件人:李静影,电话:0701-6441313,邮编:335000。电子邮箱:fgw6441313@163.com。
7、赣州市发展改革委,收信地址:赣州市政中心1号楼4楼1450室,收件人:赣州市发展改革委,电话:0797-8991269,邮编:341000。电子邮箱:xinzxxd2022@163.com。
8、宜春市营商办,收信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府前路市政大楼337室,收件人:宜春市营商办,电话:0795-3267788,邮编:336000。电子邮箱:ysbzzk@yichun.gov.cn。
9、上饶市发展改革委,收信地址:上饶市广信大厦西楼11楼1113,收件人:体改科,电话:0793-8223759,邮编:334000。电子邮箱:srfgwxzfwk @163.com。
10、吉安市营商办,收信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10楼1011室,收件人:吉安市营商办,电话:0796-8225391,邮编:343000。电子邮箱:jwtg@jian.gov.cn。
11、抚州市发展改革委,收信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710室,收件人:抚州市营商办,电话:0794-8268973,邮编:344000。电子邮箱:fgwtgcjk @jxfz.gov.cn。
12、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 ,收信地址:赣江新区人民大道599号鸿发商务中心1号楼13层1301室,收件人: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电话:0791-87378937,邮编:330000。电子邮箱:gjxqysb@gjxq.gov.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营主体反映情况应填写《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表》,内容描述客观真实,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具署实名,以便及时沟通办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省营商办、市发改委(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通过相关机制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核实处理,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