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政策公示公告

郯劳人仲案字〔2023〕第184、185、186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橙必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23/09/17 1.8w 阅读 421 点赞


临沂橙必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审结郭兰山、杜燕、李清学分别诉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郯劳人仲案字〔2023〕第184、185、186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10室,电话:0539-6107667)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对本裁决内容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郯城县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郯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