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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翻印人社部发〔2020〕38号文件的通知

2020/08/03 1.9w 阅读 439 点赞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8号),鉴于此文件所列内容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2020年4月下发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 36号)中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按照中央、省改进文风、精简发文的有关要求,现以翻印形式将此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解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交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