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及主要内容作政策解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中介机构是民事商事的重要主体组成部分,发挥着牵针引线、联通衔接的重要作用。我市立足实际,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围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明确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界定原则及部门管理职责举措,列举了14个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出清单管理、价格监管等监管措施,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质效评价机制并公示评价结果,更好为企业群众提供中介机构选择依据。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推动收费透明化,要求中介机构公开收费信息,政府定价项目由价格主管部门明确标准;严查中介机构虚假报告行为,依法加强信用监管惩戒;制定行业标准,建立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投诉举报机制,做好保密工作,保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规范中介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结合中介机构摸底情况,全面梳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中介服务突出问题,在全市部署实施专项整治,以强有力的监管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中介市场环境。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