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不再承担排污许可证核发职责的通告

2022/08/08 1.7w 阅读 114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全过程监管,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排污许可证核发职责的通知》(临编办〔2022〕40号)要求,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职责,调整由市生态环境局行使。

自2022年8月10日起,我局不再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