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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提高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的通知

2024/07/29 1.6w 阅读 89 点赞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提高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的通知

临住字〔2024〕20号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促进“租购并举”,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租房安居支持作用,根据省住建厅调研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每户12个月房租提取限额由10368元(864元/月×12个月)上调至21600元(1800元/月×12个月),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