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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

2023/11/08 1.0w 阅读 237 点赞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

临住字〔2023〕32号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山东省住建厅有关工作指导要求,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