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政策公告栏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2020/08/18 2.9k 阅读 239 点赞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设定依据

开具单位

办事指南

备注

1

遗产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公证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371017034010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证处




持相关资料到公证机构办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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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