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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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等8 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8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21/11/11 3.4k 阅读 157 点赞


各县区教体局、公安(分)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各县支行、银保监支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区教育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税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临沂银保监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