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市管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将《市管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印发给你们。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所主管慈善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督促慈善组织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进行报送。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联系电话:0539-7200933。
附件:市管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须知
临沂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4日
附件
市管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须知
一、年报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拟申请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一并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募捐成本、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以及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等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各慈善组织应当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上,根据《山东省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指引》填写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上传至“慈善中国”。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将以上材料于2026年3月23日前报送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进行初审,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上传至“慈善中国”。
(三)根据《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各慈善组织可一并将本组织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盖章扫描件报送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公务邮箱mzj_csb@ly.shandong.cn。
(四)市民政局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根据《山东省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审查细则》完成形式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他事项
各慈善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及时参加年报,要指派专人负责年报相关工作,确保提交的年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市民政局将抽取部分慈善组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涉外合作等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民政局将责令慈善组织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