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及2020年复评工作的通知

2021/04/14 3.8k 阅读 332 点赞

根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和奖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民〔2020〕46号)要求,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定于2021年4月15日至6月30日进行2021年度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及2020年复评工作,同时进行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验收工作。首次参加评定的养老服务设施需提前完成机构自评和县区初评。原则上每处养老设施只现场评定一次。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及时通知各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准备工作,并做好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沟通对接。同时,依托等级评定,持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软硬件和服务质量提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人:庄园,联系电话:7200927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