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聚焦市场上“缺斤短两”“鬼秤作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试点工作的公告》(2026第27号)确定我省为全国推广使用新规电子计价秤试点省份之一,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为全面落实上述两项新的计量技术规范及公告要求,压实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各经营主体责任,规范市场计量秩序,现就新规核心内容及各主体合规要求提醒如下:
一、新规适用范围
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和检定,涵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沿街商铺、流动商贩等交易场所零售用电子计价秤。
二、时间节点、相应规定
2026年1月8日起,生产者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
2027年1月8日起,销售者不得销售不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修理者不得维修不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网联秤除外);集贸市场的公平秤应当是符合新规程检定的新规秤。(网联秤是指一种连接网络并配有管理平台,能够实现称重、付款金额等数据存储、传输和可追溯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网联秤可使用至2030年1月8日前)集贸市场主办者要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并申请检定。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及时更新登记电子计价秤新增、减少、更换、维修等情况。组织经营者学习新规内容,督促其按期更换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并落实强制检定工作。配备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放置在显著、便捷位置方便消费者复称。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计量投诉纠纷。
三、新规电子计价秤核心功能

四、新规电子计价秤鉴别方法
(一)扫码溯源
手机扫描电子计价秤铭牌上的二维码,合规产品将跳转显示电子计价秤的基本信息及溯源信息。
(二)查看铭牌标识
确认产品铭牌上是否有清晰标注“依据型式评价大纲:JJF 2184-2025”字样。
(三)手机NFC感应验证
使用开启NFC功能的手机贴近电子计价秤铭牌,合规产品将弹出NFC感应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请注意查验电子计价秤铅封是否完好。如对称量结果有异议,可当场使用市场内的公平秤复核,或要求经营者重新称量。若发现经营者存在使用“鬼秤”、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请留存购物凭证、称量记录等证据,及时拨打12345 / 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自本提醒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相关单位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更换符合新规要求的电子计价秤,确保平稳过渡。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新规、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