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11时20分,大连市公安局港航分局交警大队接到警情,在大窑湾港瑞港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警后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到场后事故中队长刘男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路边,驾驶人伤势严重,头面部严重变形,口鼻出血。
急救人员与民警立即准备将其转送至医院,但伤者却拒绝现场急救人员对其进行救治,也拒绝提供他的信息及家属联系方式。急救人员怀疑其有颅内出血,精神状态可能会受到影响。事故中队长刘男立即向上级汇报,第一时间核查出了伤者的信息,并立即与家属取得了联系。在家属及民警的劝导下伤者最终配合治疗,并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在劝导的过程中突然下起大雨,事故中队长刘男将现场仅有的一把雨伞撑在了伤者的头上,站在雨中继续劝导伤者。由于民警与急救人员处置得当,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使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经过抢救伤者已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