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大政办规发〔2024〕2号)有关规定和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安排,9月22日至9月28日,202602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审核通过家庭1159户已完成公示。在公示期间,部分未通过家庭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涉及需更新补充要件的家庭已补充上传,经再次复核,共有124户符合条件。现将124户审核通过家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为3天(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对已公示的124户审核通过家庭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书面向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的内容要真实有效。对经举报查实确不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将按规定取消其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
联系电话:0411-83646091。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