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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向霸州市樊陈木业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2026/09/28 9.8k 阅读 200 点赞

向霸州市樊陈木业有限公司
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霸州市樊陈木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赵世德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6年10811137号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0个月;右膝关节积液;右小腿肌间静脉血栓形成由工伤直接导致、轻度贫血低蛋白血症不是由工伤直接导致。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