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政策通知公告

西安市民政局对西安市农产品市场管理行业协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br/>行政处罚的公告

2026/10/07 1.8w 阅读 390 点赞

经查,西安市农产品市场管理行业协会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不一致且长期未办理变更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适用《陕西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陕民规〔2024〕3号),我机关决定对西安市农产品市场管理行业协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自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西安市农产品市场管理行业协会不得开展活动,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一律收缴。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将西安市农产品市场管理行业协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公告



西安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