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368号),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自2025年12月16日起,以下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接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承接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
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具体权限 |
委托实施依据 |
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 |
省政府令368号 |
2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 |
行政许可 |
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
省政府令368号 |
二、责任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委托机关的有关规定,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检查指导,不再将承接事项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三、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咨询电话和办理地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9-8316680
办理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1302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