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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非教育系统202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指南

2026/03/10 1.9w 阅读 149 点赞


为确保2026年度非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受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工作要求,即日起开展项目申请受理工作。

一、受理范围

临沂市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部门(单位)正式在职在编或与本部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

二、申报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申请。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0时—4月30日14时申请。

3.其他项目申请时间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同时,需按照拟申报项目指南规定,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派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下简称“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录入word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3.派员单位与申报人签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一式四份,申报人、派员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一份;另外一份随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存档备查。

4.事业单位长期聘用在职人员、企业工作人员、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以下在职证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纳的社保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且各项材料的记录时长均不少于3个月。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根据国家留学网发布的项目指南,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同时,按照拟申报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人的书面材料应由派员单位逐级报送。

2.派员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要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与申报人签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出具《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坚决避免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得作为在职人员推荐申报。

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结合本系统、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做好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选派信息宣传发布、政策咨询答疑、人员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与各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同步,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

5.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申请材料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不再另行通知,并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要求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39-8616221。

办公邮箱:lylxzjfwzx@ly.shandong.cn

报送地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西侧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科(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推荐函、汇总表

2. 申报材料清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非教育系统202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