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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2/04/07 1.3w 阅读 70 点赞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临住管字〔2022〕1号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为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1、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商转公”贷款和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上限维持50万元不变。

3、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