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补齐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落实《贵州省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结合六盘水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7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4年基础上提升8个百分点以上,达到69%,其中,市中心城区提升8个百分点以上、达到72%,盘州市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62%;六枝特区提升6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5%;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动态消除城市及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加快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2026年底,完成现状3处生活污水直排溶洞问题整改,并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到2027年底,完成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接、结构性及功能性缺陷整治。
——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到2027年底,全市累计建设改造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管网212公里,其中,2025年完成84公里,2026年完成67公里,2027年完成61公里。
二、重点任务
(一)系统推进治理工作。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按照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和已编制的市中心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一城(县)一策”污水系统化治理方案,系统推进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到2027年底,形成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系统管控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加强管网排查评估。各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要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已完成的排水管网普查基础上,按照每5至10年完成一轮污水管网滚动排查的要求,制定分年度排查评估计划,分区域、分层级、分类型持续开展污水管网(含污水泵站等设施)排查评估,重点排查设施老化、管道破损渗漏、雨污混错接、淤积堵塞、管网不完善等问题,对设施使用年限、材质、存在缺陷、运行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结合排查评估情况,加强污水管网问题分级分类整治清单动态更新管理。到2027年底,基本形成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管网建设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在2027年底前完成现状管网问题分级分类整治,并严控增量问题。城市及县城新开发区域要同步推进生活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结合《六盘水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六盘水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等项目谋划储备情况,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作为优先保障项目,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和项目提级论证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以“分区分片、统筹实施”为原则,统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污水系统治理,加快城中村、老城区、城乡结合部、老工矿区等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解决管网不完善、雨污混错接、雨污合流、管道老旧破损等问题。对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要结合实际采取增设调蓄设施、截流井改造等措施,降低溢流风险。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再生利用管网等设施建设改造,为生态景观、工业生产等提供符合水质要求的生态、生产用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
(四)严格工程质量监管。严格落实《贵州省城市(县城)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围绕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强材料源头管控、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严格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全流程”监管。督促指导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对管网工程质量负责,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在管网工程验收环节,鼓励邀请管网运维单位参加验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污水管材、检查井等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污水管材管件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规范污泥处置管理。严格落实污泥转运处置联单跟踪管理要求,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去向、用途、用量等“全链条”监管。鼓励采用干化焚烧、建材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置污泥,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六枝特区、盘州市结合实际,适时推进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六)加强排水许可管理。严格落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加强排水户台账、排水许可台账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重点排水户清单并落实排水许可管理要求。各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要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等,整治“小散乱”排水行为,依法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及破坏污水管网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强工业废水排入排水管网监管,对影响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等情形的,应限制排入或限期退出。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或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水量等开展监测,提升监管能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七)完善管网运维机制。各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要持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管理机制,建立辖区市政生活污水管网专业化运维队伍,加强运维队伍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健全维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管网维护。在明晰责权和费用分担机制基础上,鼓励将污水管网维护延伸到居住社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实现维护管理“一张网”。2027年底前,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的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八)探索推进厂网一体。积极推进“厂网一体化运维”工作,以新建或已建但未出让经营权的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建立污水收集处理质量评估标准,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等核心指标纳入考核,探索建立以污染物收集效能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和付费体系,对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联动按效付费。鼓励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优势的企业组建排水管网专业化运维企业。以市中心城区现状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先行先试,积极引入市场竞争,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推动“厂网一体化运维”管理,提升设施运维管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九)提升智能管理水平。结合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求,将智能化内容纳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改造项目进行统筹实施,持续完善污水系统监测设备设施,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和污水管网水质、水量及主要运行参数常态化监测,实现污水系统动态监管、数据共享、综合调度,加强汛期等特殊时段、人口密集等区段的在线分析。各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要在将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等信息录入省级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市中心城区结合海绵城市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污水数字化监管相关设施,六枝特区、盘州市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污水数字化监管设施建设,建立“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污水治理智能化体系。到2027年底,初步实现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数字化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财政局)
(十)健全费用保障机制。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结合成本调查等情况,初步形成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标准。积极探索将污水管网运维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逐步建立污水管网建设费用财政承担、运维费用价格补偿机制。要及时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加强缴入国库的污水处理费与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统筹,根据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等及时向运营单位支付污水处理费用,鼓励运营单位通过设备更新改造、优化工艺流程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费使用效率。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依法依规视情况对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给予运营补贴。持续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运用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提供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工作要求
建立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围绕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等核心指标,及时跟踪各地治理措施、工程进展、目标完成情况等。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扎实做好辖区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相关项目谋划、资金申报等工作,根据编制的“一城(县)一策”污水系统化治理方案等系统推进治理工作,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