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四川品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四川品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本机关依法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26]1022014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朋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开放性骨折(左中指)、指神经损伤(左中指)、创伤性指动脉破裂(左中指)、手部指屈肌腱损伤(左中指)、手指挫伤伴有指甲损害(左中指)、手挫伤(左手环指、小指)、挤压伤、皮肤裂伤、皮肤挫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公告发布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8月17日